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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地區規定,校園欺凌者不得推薦為定向生,中招錄取時最后投檔,在連續數起未成年人惡性案件發生后,校園欺凌成為關注點......
向校園欺凌說“不”,一地教育局動真格
3月20日,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印發《2024年成都市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明確考生初中期間有校園欺凌等行為的,不得推薦為指標到校生,并在錄取中最后投檔。
指標到校生,類似廈門的定向生。
具體規定如下
成都市綜合素質評價分為正面、負面清單:
1.在中考錄取中,有市級及以上“新時代好少年”“勞動獎章”“勞動能手”獲獎記錄等正面清單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為指標到校生或在錄取中優先投檔;
2.考生初中在校期間存在考試作弊、校園欺凌或未按要求完成綜合素質評價寫實記錄等負面清單行為的不得推薦為指標到校生,并在錄取中最后投檔。
有什么影響?
據了解,成都的中考招生分為填報志愿錄取、指標到校生兩種方式。指標到校生占市直屬學校、各區屬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50%。其中,區域指標分配到校的,不需要參加中考;市指標到校生需要中考,成績達到“重點線”可被錄取。
根據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廳關于深化中考制度改革的要求,成都市進一步完善“依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
成都中考政策中提到,讓綜合素質評價在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有利于破解唯分數論,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具有積極意義。
有人歡喜有人憂
不過,這一規定讓人歡喜讓人憂。
支持者
支持的人認為,暫且不論實施效果如何,這是一個好的開頭。被欺凌者的遭遇會影響一生,那么,欺凌者也該受到同等的影響。
此間評論認為,梳理近年來見諸媒體的校園霸凌案件,會發現,不少學校習慣性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總是寄望于在學校“內部消化”。這背后有基于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維護所謂學校聲譽等各種因素的考慮。
評論認為,如果霸凌者確實屬于初犯、輕犯,在學校迅速處置過程中能真誠悔過,爭得受害者及其家長的諒解,這樣的做法倒也無可厚非。但事實上,眾多的校園霸凌行為、事件乃至案件,學校循著強行“內部消化”思維是消化不了的。
不過,有時候也不是為了遮丑,而是校園欺凌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有一年教師節,《廈門日報》策劃一組訪談,其中有位老師提到自己教師生涯中的遺憾之一是:對校園欺凌行為認識和處理不到位,以至于讓個別學生有心理陰影。
這位老師說,有個女生在事業成功后回來告訴她,讀書時被班長在廁所打了一巴掌(打得不重,意在警告),至今想起來心里仍然很難過。她當時很驚訝,因為她對這事完全沒有印象。學生說,你后來知道了,就批評班長兩句,要求不能這樣,再安慰我兩句,之后就不了了之了。
這件事給這位老師很大的“刺激”。她說,日后在遇到校園欺凌時,對于弱勢一方,都無條件接納和關注,她常跟學生們說,不管你有沒有做錯什么,對方都沒有理由欺凌你,老師都無條件支持你幫助你。
擔憂者
但是,多數人對此表示擔憂——誰來認定?誰來監督,認定的程序和標準是什么?
一種觀點認為,這相當于給學校或家長一個給孩子貼標簽的權利,畢竟我們也有和同學們追逐打鬧的學生時代。
本市一位要求匿名的老師說,小學特別是低年級的孩子,不時有打打鬧鬧,分寸掌握不好,就有小事故發生。但是,一些家長動不動就冠之以“校園欺凌”,提出處理孩子等要求,經常是兩邊家長,或是家長和學校還沒有扯清,孩子們已經和好了。
還有人認為:有用嗎?
有人認為,欺凌別人的小混混還在意中考投檔嗎?
當地教育局回應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成都市教育局工作人員就“校園欺凌者中招最后投檔”回應,“這是一種導向”。他介紹,對于校園欺凌行為,學校清楚具體的認定流程和標準。對于認定存在校園欺凌行為的學生,其檔案中會有記錄。
據介紹,當地并非首次施行此項規定,成都市2022年和2023年的中考政策均有提及。其中,《2022年成都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還明確,2022年,成都市將構建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作為指標到校生的推薦依據,存在校園欺凌行為的不得推薦。
如何判定“校園欺凌行為”?
2020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學生欺凌給出了明確定義
學生欺凌是指發生在學生之間一方蓄意或者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壓、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的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語言也是校園欺凌的一種。
專家解讀
教育部基礎教育心理健康指導委員會委員劉春建3月18日在“瞭望智庫”發文稱,具體到校園事件中,有四個判定校園欺凌的重要指標:
① 蓄意;
② 重復且長期對待;
③ 明顯權力優勢;
④ 以被欺凌者的感受為準。
“如果欺凌事件初期得不到及時干預隨著欺凌者權力優勢經驗的積累,被欺凌者就會像獵物一樣被一口咬住很難脫身”。
家長和老師既可能毫無覺察也可能手足無措。正是因為存在一些認知誤區和處理方式的不當,讓孩子遇到欺凌時不敢大聲說出來:
一是認為被欺凌是可恥的;
二是認為被欺凌者“玻璃心”;
三是簡單以打罵方式教育學生;
四是老師或家長就是欺凌發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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